因本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院委会研究,决定采购心电图分析系统及动态血压监护仪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拟对该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需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动态血压监护仪系统 | 113*75*26cm | 3 | 套 |
2 | 动态心电分析系统 | 91*60*18cm | 3 | 套 |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采购单位: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项目费用最高报价不超过9万元。
四、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按工商等管理部门核准分类,经营范围包括或涵盖本招标项目。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报价表(盖公章原件)、承诺函(盖公章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五、报价须知
1.报价公司若有疑议,请于报价前咨询耗材设备科办公室,否则视为认同。
2.报价为一次性报出并不得更改的价格。
3.报价文件必须用A4纸中文打印,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外附A4纸;报价文件如有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书恕不受理。
4.报价须包括设备价格、运输费用(到达用户指定地点)、装卸费、安装费、税金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5.经书面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付款。如果验收不合格,合同甲方(招标人)可以要求退货退订。
6.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交货。
7.评标方式:招标方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议,综合考虑项目报价及方案、厂商资质,产品性能及业绩、售后服务及报价最低等各方面情况,选择中标单位并与之签定合同。
8.报价费用: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报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方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 5月6日(节假日除外)17:00前将报价文书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交宣恩县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耗材设备科,不得以传真方式报送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七、标书内容
标书一份,内容请注明名称、报价、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后期维护服务承诺等。
地 址: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宣恩县沙道沟镇平安路260号)
联系人:姚美艳
电话:0718-6533165
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年 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