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拟对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搬迁及及生活办公设施拆卸、安装、劳务等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实地考察后参,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院内搬迁及生活办公设施拆卸、安装、劳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搬迁范围:住院部、医技楼、行政办公楼等。
2、项目安装范围:是指拆卸、安装病人及医护生活设施或设备。(医疗及各种专业设施或设备不在此范围内)。
3、工作要求:
3.1根据采购人的时间和要求,配备好合适的车辆及工作人员,做到随叫随到,且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调度,严格遵守时间,安全高效遵守搬迁的秩序和要求,工作认真、尽职尽责。
3.2搬运家具、设施设备等物品时,需注意其自身的材质特性,尽量做到轻拿轻放,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搬运至指定地点。在搬运过程中,若造成了物品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3.3供应商报价为包干价,供应商自行提供搬运所需的相关材料,其报价应包括打包(含材料)、运输、搬运、拆除及安装
3.4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部分物品进行安装及维修,并对相关办公家具用具等进行修补。
3.5供应商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面貌,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及不良嗜好,具有的专业搬运经验、家具安装工作经验,并且严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做到文明搬运。
3.6合同进行时,因医院的社会责任及使命所在,在不能影响病人及时就医及医护及时施救的前提下,各楼层及各科室搬迁前需取得各科室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按时、按量搬迁及安装。
3.7成交供应商所有作业人员自身的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4、工作原则
4.1保证搬迁过程中所有家具、设备及物资不得遗失、损毁;
4.2对于多组件家具、设备须保证各个组件的完整性,不得发生组件的遗失、损毁;
4.3所有搬迁家具、设备的性能状态不得发生改变。
5、公告内各科室物品或设备搬迁至指定位置及指定仓库,其中指定仓库的位置为:
(1).沙道镇当阳坪仓库
6、项目合同进行时,因医院的社会责任及使命所在,在不能影响病人及时就医及医护及时施救的前提下,各楼层及各科室搬迁前需取得各科室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按时、按量搬迁及安装。
三、需求单位: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费用最高限价 ¥:120000.00元 。(因本项目无法准确事先确定工程量,故本次招标实行单价控制,详见清单,报价实行整体下浮)
五、合同期限:一年。
六、服务提供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按工商等管理部门核准分类,经营范围包括或涵盖本招标项目。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报价表(盖公章原件)、承诺函(盖公章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六、投标须知
1.投标公司若有疑议,请于投标前咨询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务后勤科办公室,否则视为认同。
2、报价为一次性报出并不得更改的价格。
3、报价文件必须用A4纸中文打印,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外附A4纸;报价文件如有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书恕不受理。
4、报价须包括货物运输费用(到达用户指定地点)、装卸费、搬运费、安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5、搬运安装完毕、正常运行,经书面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付款。如果验收不合格,合同甲方(采购人)可以要求整改。
6、评定方式:采购方组织评定小组进行评议,综合考虑项目投标报价及方案、公司资质,服务业绩及报价最低等各方面情况,选择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定合同。
8、投标费用: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方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 11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12:00前将投标文书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交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务后勤科办公室,不得以传真方式报送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标书内容
标书一份,内容请注明名称、报价、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等。
地 址: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宣恩县沙道沟镇平安路260号)
联系人:龙金秀 电话:0718-5827581
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年11月20日